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编制出版地图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军事测绘成果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1989年3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