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