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2025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法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