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