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年) 第七章 法官的等级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年) 第十八条 第七章 法官的等级 第十八条 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第七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