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 第八十八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八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