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 第八十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八十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淫秽物品或者淫秽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