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或者其监护人要求处理的;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的;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或者其监护人要求处理的;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的;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