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不听劝阻的;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