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