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