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七十五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