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六十七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