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