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