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被引用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四、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