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