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八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列入中央和地方年度财政预算。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