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