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章 营运管理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营运管理 第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的管理水平、运输能力、客源货源情况审批其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