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五章 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十五条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