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 水文监测设施,是指水文站房、水文缆道、测船、测船码头、监测场地、监测井、监测标志、专用道路、仪器设备、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水文监测设施,是指水文站房、水文缆道、测船、测船码头、监测场地、监测井、监测标志、专用道路、仪器设备、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