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第四章 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 第二十二条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指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中心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