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水土保持的先进技术,有计划地培养水土保持的科学技术人才。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