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下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下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水下文物保护工作。
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水下文物,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水下文物保护工作。
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水下文物,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