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六十三条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六十三条 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遵守法律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刑法规定的,不以犯罪论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