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六章 服务保障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服务保障 第五十七条 国家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在海外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等活动;加强法律、金融、物流等海外综合服务,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海外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