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五章 规范经营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规范经营 第三十六条 民营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网络和数据安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得通过贿赂和欺诈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妨害市场和金融秩序、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机关依法对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