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十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二百三十条 第十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从事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统计调查制度等规定,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