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十章 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十章 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人应当支付给民用航空器运营人的款项,在本章规定的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未满足前,不受民用航空器运营人的债权人的扣留和处理。 第一百九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