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十章 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十章 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起飞或者降落的民用航空器,其运营人应当投保第三人责任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第一百九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