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五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五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依照本章规定提出的异议或者发出的指示,无论是向缔约承运人还是向实际承运人提出或者发出的,具有同等效力;但是,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指示,仅在向缔约承运人发出时有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