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第六章 民用机场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民用机场 第五十七条 新建、扩建民用机场,应当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前款规定的公告应当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并在拟新建、扩建机场周围地区张贴。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