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第五章 航空人员 第二节 机组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航空人员 第二节 机组 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