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09年) 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四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09年) 第一百四十条 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四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提出的索赔或者发出的指示,无论是向缔约承运人还是向实际承运人提出或者发出的,具有同等效力;但是,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指示,只在向缔约承运人发出时,方有效。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