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 第十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 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十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五条 故意在使用中的民用航空器上放置危险品或者唆使他人放置危险品,足以毁坏该民用航空器,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九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