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