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年) (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是指为了进行与核设施有关的选址定点、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等特定活动,由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书面批准文件。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