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