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八十二条 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