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一百一十条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