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八百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七百九十九条 目录 第八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