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七百二十九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七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