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七百一十六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五条 目录 第七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