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九十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