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一十八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第六百一十七条 目录 第六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