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一十四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六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