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六十一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利息; 主债务。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 第五百六十条 目录 第五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