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五十八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被引用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10. 第五百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