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四十一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二条